(一)公开范围
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《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
(二)公开形式
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:
1.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网站。网址:http://sjs.bjtsb.gov.cn/。
2.通过同级档案馆方式公开政府信息。
3.其他方式:新闻发布会、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微博、微信等。
(三)公开时限
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
(一) 受理机构
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受理机构: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
办公地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街73号
联系电话:010-68865189 传真号码:010-68865189
通信地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街73号
邮政编码:100043
电子邮箱地址:sjsj@bjtsb.gov.cn
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,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:30—5:30。
(二)申请的具体步骤
1.申请
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,请填写《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申请表可以在本局办公室领取,也可以在本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。申请表复制有效。
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请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、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。
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:
(1)互联网发送电子邮件。申请人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互联网发送到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邮箱即可。
(2)信函、电报、传真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(3)当面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。
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相关咨询。
2.登记
对于有效的申请,本机关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。
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本机关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并在法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3.答复
收到申请后,能当场答复的,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本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后,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1)属于应当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予以公开,出具《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》;需要延长公开期限的,说明延长的理由和期限。
2)属于不予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,出具《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》,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3)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,告知申请人;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,告知该机关的名称、联系方式,并出具《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》。
4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,并出具《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》。
5)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,告知申请人更改、补充申请,并出具《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》;
6)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,如能作区分处理,告知申请人,并出具《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》。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我局法制科举报。
举报电话:010--68827817 电子邮箱:sjsj@bjtsb.gov.cn
地 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东街73号
接待时间: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,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:30—5:30。